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环莞快速三期东段工程调整建设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东交总办函〔2022〕38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投审〔2021〕1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2建设规模: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施工,建设内容包含110kV道梓线(道大线)N13~N14迁改工程、110kV大司线N6~N9迁改工程、110kV步白线N1~N5迁改工程、110kV元田线N15~N19迁改工程、220kV新大朗站732金墩线10kV美而进支线电力改迁工程、横沥步田站F26生态线10kV张乐新专用配电站迁改工程。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图纸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计划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2.5招标范围: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施工,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拆除工程,含架空线路拆除、杆塔拆除、导地线弧垂调整、光缆拆除、电缆分接箱基础拆除、电缆拆除、非金属管道光缆拆除、电杆拆除等; ②新建线路工程,含新建架空线路、临时架空线路、永久杆塔、临时杆塔、光缆、电力电缆、中间头等;③新建系统设备,含视频监测装置、故障定位装置等;④土建工程,含新建户外开关箱基础、顶管、电缆沟工作井(行车)、电缆沟检查(行车)、直线井(行车)、沉底电缆沟(行车)、埋管(行车)、迁移水管、电缆沟通道保护加固等。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1、施工过程中需对电力设施开展施工、调试、试运行维护、防白蚁、安健环制作及安装、拆除、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跨路施工安全性评估、资产移交(含项目移交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除涉及的线材、塔料等资产的回收、保管及移交等)消缺、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承包人需到东莞供电局办理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电计划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保证通电且取得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要求开展工程保修,经确认具备条件时必须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 |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施工 |
1 |
16689692.85 |
0 |
320000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姨炀殴市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 无要求
3.5业绩要求: 无要求
3.6信誉要求: 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的专业、等级应与项目特征对应)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同类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1)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登记在册人员。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4.1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送招标资料,即2025年 3 月 21 日至2025年 3 月28 日(逾期不予投标登记),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上进行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逾期不接受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后请按以下要求发送资料扫描件至邮箱dg22321161@sina.com,并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注:投标登记资料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或联系方式,并及时留意相关资料查收。投标登记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可在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处公布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逾期无法进行下载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需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dg22321161@sina.com(投标人须保证下述资料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应附此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③已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的证明材料(如网上截屏)复印件或打印件。
④其他: 《投标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2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前已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需跟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是否完成,否则投标登记不成功后果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处公布的时间为准。递天九国际标文件结束时间和开标时间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是否有变化。
5.2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天九国际标文件结束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手续办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 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鳒鱼洲文化创
意产业园49号楼301-305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朱工、黄工、陈工
电 话: 0769-28091695 电 话: 0769-23130736(转281)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天九国际群监察部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狮龙路13号
邮编:523119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9-28091679
受理邮箱: 531160892@qq.com (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联系电话:0769-23283757
10. 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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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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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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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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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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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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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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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